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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供配电系统节能监测技术方法

2023/8/25

1. 对电力变压器负载侧(又称二次侧或低压侧)额定电压通常是 0.4kV,即400V,而不是习惯上说的380V。




2.求出变压器负载系数β。




3 .测试期的线损率α按公式(5)计算:

α= ×100(%)

式中:n1—变压器台数;

n2—线路条数。




4. 对线损率的一种简便测算方法——电度表法的商榷


由上所述,线损率的测算相当麻烦。一般每个企业的电力变压器台数不会很多,少则一两台,多则五六台;而线路条数则多得多,少则几十条,多则上百条。人们自然地希望能对线损率使用较简单的测算方法,电度表法应运而生。


目前企业能源计量中,电力的计量普通比较完善,电力一级计算和二级计算的仪表配备率和计量检测率基本上达到100 %,故从理论上说:可以用代表体系受电端有功电度表测得的电量数值与所有线路末端有功电度表测得的电量数值之和的差值来表示体系总的损耗,此值与受电端电量的百分比值即线损率。这种测算线损率的方法即是电度表法。电度表法又称实测电量法;类似的方法还有实测功率法和实测电压法。


显然用电度表测量线损的准确度主要取决于首末两端电度表的精确度,而大多数电能计量仪表的准确度为2.0级,即误差为±2 %。




5. 企业用电体系功率因数的测试与计算




6.1. 用电体系有功功率与视在功率之比,即功率因数;以用电体系有功电量与无功电量为参数计算而得的功率因数,即企业用电体系功率因数cos ,又称企业用电体系加权平均功率因数,单位无量纲。


交流电网需要电源同时供给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有功功率用于电能作功,无功功率用于建立交变电磁场。由于用电体系的负载大多数都是感性负载,而不是纯电阻性负载,即要消耗有功功率,也要消耗一些无功功率,因而用电体系有功功率与视在功率之比——即功率因数通常是小于1的正数。


若用电体系消耗的有功功率一定,则消耗的无功功率越大,功率因数越低,为了满足用电的要求,必须加大电网供电线路和变压器的容量,这不仅需增大电网供电的投入,也造成企业用电的浪费。因此,各地区电网普遍实行按功率因数调整用电收费价格的办法,规定对一个企业的功率因数要求达到一定的数值,企业功率因数低于规定值,要多收电费;企业功率因数高于规定值,可减少收费,有奖有罚。可见,提高功率因数对企业有利,对整个社会电网的运行有利,经济效益明显。


为此,GB3485《评价企业合理用电技术导则》中规定:企业应在提高自然功率因数的基础上,合理装置集中与就地补偿设备,在企业最大负荷时的功率因数不低于0.90;低负荷时,应调整无功补偿设备的容量,不得过补偿。




6.2 在测试期内,测算以下参数:

a. 在用电体系高压输入端用三相有功电度表测量测试期24小时内供给用电体系的总有功电量Wrp,kW·h;

b. 同时在上述同一位置用三相无功电度表测量供给用电体系的总无功电量Wrq,kvar·h。


6.3 测试期的企业用电体系功率因数cos 按公式(6)计算:


cos = (6)




6.4当备有功率因数表时,可直接读取功率因数cos 的值。




企业供配电系统节能监测合格指标:


1. 日负荷率应符合以下要求:

1.1 对于连续性生产的企业,Kf≥90%;

1.2 对于三班制生产的企业,Kf≥80%;

1.3 对于二班制生产的企业,Kf≥55%;

1.4对于一班制生产的企业,Kf≥30%;




2. 变压器负载系数应符合以下要求:

2.1 对于变压器单台运行时,β ≤β≤1;




7. 对于有两台或两台以上变压器并列运行时,应按设计的经济运行方式运行。




3. 线损率应符合以下要求:

3.1 对于一次变压,α<3.5%;

3.2 对于二次变压,α<5.5%;

3.3 对于三次变压,α<7%;

3.4 用电体系中单条线路的损耗电量应小于该线路首端输送的有功电量的5%。




4.企业用电体系功率因数应符合以下要求:


企业用电体系功率因数cos ≥0.9。

以上是节能监测指标规定的要求, 都是应达到的最低指标, 即:判定“合格”与“不合格”的界限。




企业供配电系统节能监测结果评价:


1.标准规定的供配电系统节能监测指标是监测合格的最低标准。监测单位应以此作为合格或不合格的评价。

根据标准规定的监测项目及监测合格指标,在监测报告中应有以下数据:


1.1 日负荷率—“合格指标”一栏中应写明是几班制生产的企业和日负荷率应达到的数值,监测数据大于等于此值时为合格,小于此值为不合格。


1.2 变压器负功系数—“合格指标”一栏中应写明是变压器单台运行、还是多台变压器并列运行。对于单台运行的,应给出变压器负载系数的合格范围。对于多台并列运行的,应根据变压器并列运行的设计说明书注明设计的经济运行方式。


1.3 线损率—“合格指标”一栏中应写明企业供配电系统为几次变压,并给出线损率应达到的数值,监测数据小于此值时为合格,等于或大于此值为不合格。


在线损率“合格指标”一栏中除了用电体系总线损这项指标之外,还有另一项指标——单条线路的损耗率应小于5 %。如果有不合格的线路,应在“监测数据”一栏写明该线路编号和线损的大小,如果没有不合格的线路,应写明线路全部合格,必要时可注明线损率最大的个别线路编号和线损的数值。


1.4 企业功率因数——合格指标为0.9监测数据大于等于此值时为合格,低于此值为不合格。


2. 全部监测指标同时合格,方可视为“节能监测合格企业供配电系统”。

3. 对监测不合格者,监测单位应此作出能源浪费程度的分析评价和提出改进、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