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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电力用户准入程序服务指南(2023版)

2023/8/29

电力用户准入程序服务指南


安徽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2.11


1.信用承诺

[信用承诺]电力用户须在安徽省电力交易平台网站(https://pmos.ah.sgcc.com.cn)下载固定格式的信用承诺书(附件3)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承诺书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扫描件通过电力交易平台提交,与其他注册资料一并上传待审。


2.网上注册

[材料提交]注册工作开始后,电力用户登录省电力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完成企业基本信息录入、注册资料扫描件上传工作,核对无误后,通过省电力交易平台提交注册申请(注册指引详见附件2)。注册资料扫描件包括电力用户入市承诺书(附件3)、交易平台使用协议(附件4)、入市风险提示书(附件5),第一联系人授权文件(附件6)。

[资料审核] 省电力交易中心审查注册用户提交的营业执照、注册申请表、入市承诺书、平台使用协议等申请资料,待审查通过后将电力用户注册申请推送至地市供电公司。市县供电公司审查注册信息相关内容(包括企业名称与SG186系统登记信息是否一致等)、用电类型、入市风险提示书,以及企业用电是否符合参与直接交易要求。

[数字证书办理]一级用户须按要求办理平台使用的数字证书,二级用户建议办理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方式请联系安徽电力交易中心。


3.公示备案

[准入公示]交易中心汇总通过审核的注册电力用户信息,对外公示。

[入市备案]交易中心汇总公示无异议的电力用户注册名单,报省能源局、能源监管机构和政府指定的信用机构备案。


4.变更注册

[变更注册]已在交易中心注册的电力用户,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按具体情况操作如下:

(一)用户新增用电户号

用户新增的用电户号要参与交易,须登陆安徽电力交易平台办理,具体方式参见电力用户新增户号申报流程(附件9)线上自主完成新增户号申报工作,待审核通过后完成户号变更。

(二)用户发生交易主体变更

若用电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发生变更,则认定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标识变更,变更后用户与原用户不再是同一交易主体。原用户需处理好相关交易合同。

(三)用户用电户号发生过户、销户

若用户用电户号发生过户、销户,需向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处理该户号相关合同后,在户号所属地供电公司办理过户、销户。若用户所有参与直接交易的户号均发生过户、销户,且相关交易合同处理完,则该用户原则上按照退出电力市场处理。若用户部分户号发生销户,用户需处理该部分户号交易合同后销户。

(四)用户企业名称、基础信息变更

发生变更的用户须及时登录电力交易平台,自主完成信息变更,并提交审核通过后,方可完成信息变更,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附件10。请用户及时在交易平台更新信息,避免信息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结算,造成损失。


5.市场退出

市场主体退出按照《安徽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及当年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执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规定,已参与市场交易、改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其价格按电网企业代理其他用户购电价格的1.5倍执行。



附件1:电力用户注册流程示意图


附件2:交易平台用户网上注册说明

(1)进入注册页面

为保证注册过程功能正常,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版登陆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注册”按钮。

https://pmos.ah.sgcc.com.cn)



(2)创建账号基本信息 

观看“入市相关协议”,若未观看,则单选框不可勾选。


第一页协议观看完毕后点击【下一页】。



第二页协议观看完毕后点击【确定】。




(3)注册

勾选入市协议,点击【注册】。


页面跳转后点击【继续注册】。


(4)电力用户信息填写

填写“企业信息”。其中“工商营业执照”、“证件”、“账户信息”需上传对应图片,上传成功后图片内容将自动填写至对应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相关附件。

注:若勾选“注册成直接交易用户”,则注册为一级用户,不勾选则注册为零售用户,零售用户此处应注意不勾选“注册成直接交易用户”。


新增联系人,第一联系人只可有一人,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填写“用电单元信息”。新增、查看、删除用电单元。


点击【新增用电单元】,点击“所在配电网类型”,选择需要的类型,其中“国家电网”为选择查询使用现有用电单元,“地方电网”及“增量配电网”为新建用电单元。

注:优先使用“国家电网”,“地方电网”及“增配量电网”可能造成在“地方审核”页面查询不到数据。

选择“国家电网”


选中最后一级节点,点击【确定】。


输入“户号”、“密码”,点击【查询】,抽取用电单元信息,选中后点击【确定】。


选择“地方电网”,输入所在电网名称。


输入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


用电单元设置完成后点击【提交】。

点击【查看状态】查看注册所处流程状态及审批信息。


电力用户信息注册流程进度。

    


5)驳回后可修改注册信息。



修改信息后提交。


    





附件3:电力用户入市承诺书

电力用户入市承诺书


(企业名称),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企业,企业所在地为_________,在  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

本企业严格遵循安徽省参与电力市场的各项准入条件,交易规则及相关管理办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并作出如下承诺:

第一条 本企业在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市(区)拥有并经营管理一家用电电压等级为_____千伏(kV),总用电容量为_____兆瓦(MW)或变压器容量为_____兆伏安(MVA)的用电企业。本企业作为电力用户,符合政府有关市场主体准入条件,自愿进入安徽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市场参与电力交易。

第二条 本企业对向交易中心提供的承诺信息、公示信息、注册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严格践行承诺。

第三条 在作出承诺前本企业已仔细研读了相关交易规则及相关管理文件,已知悉参与交易中心组织的电力交易应负的责任和可能发生的风险,将严格按照该办法和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从事交易活动。

第四条 本企业无正当理由退出退出市场时,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执行1.5倍电网公司代理其他用户购电价格。

第五条 本企业承认相关交易规则和国家相关文件赋予交易中心的权利实为市场运营之必需,并承诺自愿承担对交易中心行使前述权利可能出现的全部风险。如交易情况异常,交易中心有权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发布交易规则临时条款、对有疑义的交易结果暂停执行、停市等。

第六条 本企业自愿采用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保存和修改账号密码。交易帐号和初始密码一经使用,即视为企业自身的行为,使用账号和交易密码所完成的一切交易,均视为企业自身的行为,由企业自行承担一切交易后果。交易中心已提醒本企业自领到初始密码后立即更改,并注意密码的保存、保密,如因密码保管不妥或未更改初始密码引发的一切损失由本企业承担。

第七条 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经体〔2015〕2752号)文件要求,为确保交易过程安全,防止交易数据被截取、篡改、顶替申报,规避网络安全风险,要求企业在交易过程中必须使用第三方数字证书。企业可购买使用第三方数字证书,自行保存和修改数字证书密码,在正确使用数字证书的情况下,由该第三方提供账户安全保障,若因未使用数字证书导致的安全问题,由企业自行承担。

第八条 本企业所选择的代理人(包括开户代理人、报价员)在企业授权范围内所作出的任何行为均代表企业自身行为,本企业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如变更代理人,应书面通知交易中心并经交易中心确认,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应在变更通知单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及时通知交易中心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第九条 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企业损失的,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 因不可预测或交易中心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件给本企业造成的损失,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上述事故造成交易数据中断或丢失,交易恢复后以故障发生前电子交易系统最后记录的交易数据为有效数据。

第十一条 本企业通过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自行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第十二条 本企业向交易中心提供市场规则规定的及开展电力交易所需的计量及其他相关信息,交易中心对本企业的委托事项、交易记录及提交的信息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如非法定有权机关或本企业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泄露。

第十三条 本企业参与交易中心组织的交易时,必须了解和掌握相关交易的管理制度及交易规则,并随时关注交易规则的调整。

第十四条 交易中心向本企业提供的各种信息及资料仅作为交易参考,本企业应对信息进行独立分析、判断,并据此进行的交易风险自担。

第十五条 如本企业违反相关交易规则、管理办法和市场规则,交易中心有权取消本企业交易资格。

第十六条 本企业自愿接受政府监管部门的依法检查,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接受政府执法部门及其授权机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给予的行政处罚,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本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省级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监管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则,保证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和职责义务。本企业及其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处罚和相关惩戒措施。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时间:       

  





附件4:交易平台使用协议

安徽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电力交易平台使用协议

电力用户(企业):

市场运营方:

安徽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本交易平台使用协议由下列两方签署:

1)____________________(电力用户),以下简称企业,系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经法人单位授权的企业,企业所在地为_________,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

2)安徽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系经国家批准授权的电力交易运营单位,所在地为合肥,在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MA2MUY8409,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415号法定代表人:崔锦瑞。


总则

第一条 交易中心是安徽省电力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的建设及运营单位。本协议用于交易平台与平台用户之间的行为及关系。

第二条 本条款所称的企业是指完全同意协议中所有条款并完成注册的交易平台用户。

第三条 企业注册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条款,一旦完成注册即表示企业完全接受协议中全部条款,并同意签署本协议。

第四条 本协议项下各条款以及交易平台发布的其他规则等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在交易中心和企业之间产生法律效力。

第五条 交易中心有权对协议条款进行修改,一旦协议内容发生变动,交易中心将会以公告等方式提示企业。企业继续注册并使用交易平台视为接受对协议内容所做的修改。

一、服务内容

第六条 交易中心提供的市场主体注册、电力交易、电能结算、信息发布等服务内容以交易平台实际提供的服务为准。

第七条 无论是否提前通知,交易中心均有权在必要时变更交易平台规定及服务内容,并保留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交易平台的权利。

第八条 企业自行配备连接和使用交易平台所需设备,自行负担企业上网费用。

第九条 依照中发〔2015〕9号《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配套文件要求,企业注册交易平台前必须办理数字证书。

二、使用规则

第十条 企业使用交易平台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电力市场交易运营规则以及本协议的约定,自觉自律,不得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确保市场运作规范透明。

第十一条 企业使用交易平台形成的电子合同、业务单据及关联数据,对交易各方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企业在申请注册和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应根据安徽省《电力用户准入程序服务指南》要求如实提供完整、真实、准确和最新的企业资料,并及时更新其注册资料。

第十三条 企业账号信息是验证企业真实性的唯一依据,企业有义务保证账号信息安全,企业应自行对自己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三、责任声明

第十四条 交易中心负责交易平台的运行维护工作。但因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或者黑客攻击、突发性的软硬件设备与电子通信设备故障、网络服务提供商线路或其他故障等原因造成服务中断或不能满足企业要求,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五条 如企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协议条款,交易中心有权随时停止向企业提供服务,企业需对自己的违法及违约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此导致交易平台(以及交易中心)遭受任何损害或遭受任何来自第三方的纠纷、诉讼和索赔要求等,企业须向交易平台(以及交易中心)赔偿由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四、隐私保护

第十六条 交易平台(及交易中心)不对外公开企业的隐私资料,但下列情况除外:

1)事先获得企业的明确授权;

2)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5)其他确需公开、编辑、使用或透露个人信息的情况。

第十七条 网络环境存在诸多不可预知因素,只要交易平台(及交易中心)未主动或故意泄露企业隐私资料,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如企业使用交易平台时被第三方抓取甚至泄露信息,由企业自行承担风险。

五、知识产权

第十八条 交易平台包含的文本、图片、图形、音频、视频、标识、版面设计、编排方式等全部内容均由交易中心依法拥有知识产权,未经交易中心同意,上述平台内容均不得任意复制、转载、衍生产品或用于任何商业目的。

第十九条 转载交易平台内容的,须标明出处,否则交易中心保留将其诉诸法律的权利。

六、附则

第二十条 本协议各条款在企业注册成功后即自动生效。

第二十一条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二条 在使用交易平台过程中有关的一切争议,交易中心与企业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请合肥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签署页

企业: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签字日期:


附件5-1: 电力用户信息变更申请表


请日

       

企业信息

中文名称

(盖章)

办理人信息

姓名(签名)

证件类型

身份证  港澳通行证 护照 其它:

证件号码

电话

电子邮件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信息变更内容及相关说明

备注

注:1、一级用户转二级用户、二级用户转一级用户、用电单元合并均需提供本表。

2、请电力用户提交该表时同时提供该表的盖章扫描件pdf文档和可编辑的word文档至邮箱jyzx_dw@163.com。


附件5-2: 电力用户注销申请表


       

中文名称

(盖章)

办理人信息

姓名(签名)

证件类型

身份证  港澳通行证 护照 其它:

证件号码

电话

电子邮件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申请注销原因

与其它市场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与其它市场主体之间尚未履行完毕的交易协议的处理情况

备注


附件5-3: 电力用户过户申请表


       

中文名称(盖章)

(甲方)

乙方

户号

(过户前户号)

(过户后户号)

代理售电公司

中文名称(盖章)

乙方为非参与直接交易用户则不填

办理人信息

姓名(签名)

证件类型

£身份证  港澳通行证 护照 其它:

£身份证  港澳通行证 护照 其它:

证件号码

电话

电子邮件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申请过户原因

备注





附件6:入市风险提示书


入市风险提示书

各电力用户:

根据我省电力直接交易规则的相关准入条件,符合一定条件的电力用户可以进入电力市场。参与电力市场后的电力用户将有可能面临电上下波动、偏差考核等市场风险。请贵公司做出以下承诺:本公司完全理解和同意《入市风险提示书》内容,自愿参与电力直接交易,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市场风险。

请抄录承诺内容: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穷尽全部风险及市场的全部情形,请各电力用户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意识、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做出入市决策。

电力用户(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7:第一联系人授权文件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实际经营场所:

联系电话:

其他联系方式:

受委托人          

性别:     ,民族:    ,国籍:     

身份证件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其他联系方式: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 注册◎ 变更◎ 注销◎ 其他手续◎;

2.同意◎ 不同意□担任市场主体第一联系人,代表公司参与电力交易;

3.同意◎ 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4.同意◎ 不同意□修改公司自备文件的错误;

5.同意◎ 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6.同意◎ 不同意□领取交易账号、密码和有关文书。

委托人对受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务中代理委托人所从事的行为及签署有关文件的法律效力予以认可,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指定或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提交本授权文件之日起至退出市场或重新提交授权文件止。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经办人信息

签字: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委托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委托书参照使用。

1.本委托书适用于办理市场主体在电力交易中心的注册、信息变更、注销等事项。

2.申请人填写申请公司名称,申请人签字由所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或加盖公章。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是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外的正式员工。

5.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附件8:各地市供电公司联系人名单


各市公司市场化审核准入工作联系人

序号

市县公司

姓名

办公电话(外线)

1

合肥市公司

赵枫

0551-63883403

2

合肥市公司

陈全

0551-63883405

3

合肥市公司

董攀婷

0551-63883406

4

合肥肥西

张珺

0551-68827557

5

合肥肥西

乔靖博

0551-68827115

6

合肥肥西

汤贝妮

0551-68827905

7

合肥庐江

徐唱

0551-87369087

8

合肥庐江

陈刚

0551-87369031

9

合肥肥东

施梦白

0551-67605275

10

合肥肥东

余宸

0551-67605359

11

合肥肥东

朱丽君

0551-67605241

12

合肥巢湖

李丽

0551-82303411

13

合肥巢湖

孙弦

0551-82303516

14

长丰公司

万井培

0551-66828027

15

长丰公司

龚瑞

0551-66828072

16

淮南市公司

胡继堂

0554-2912811

17

淮南市公司

梁添柱

0554-2912095

18

淮南凤台

丁成成

0554-8985550

19

淮南凤台

刘文凤

0554-8985765

20

淮南潘集

訾君

0554-2195292

21

淮南潘集

刘晓婷

0554-2195217

22

淮南寿县

赵强

0554-4124428

23

淮南寿县

王艳

0554-4124319

24

淮南谢桥

吴振兵

0558-4282848

25

淮南谢桥

林颍

0558-4282848

26

蚌埠市公司

张秀路

0552-2882629

27

蚌埠市公司

程雨喆

0552-2882251

28

蚌埠固镇

李威

0552-2122606

29

蚌埠固镇

吴国动

0552-6095560

30

蚌埠怀远

韩磊

0552-8517603

31

蚌埠怀远

巨红

0552-8517625

32

蚌埠凤阳

郝圣伍

0550-6655101

33

蚌埠凤阳

方治

0550-6655086

34

蚌埠五河

孙建连

0552-2887003

35

蚌埠五河

张越

0552-2887034

36

宿州市公司

张浩

0557-3073016

37

宿州市公司

邢思宇

0557-3073931

38

宿州砀山

王庆辉

0557-3078396

39

宿州砀山

周子玉

0557-3078508

40

宿州萧县

徐敬瑞

0557-3078763

41

宿州萧县

段莉梅

0557-3078633

42

宿州灵璧

丁家明

0557-3077012

43

宿州灵璧

陈文博

0557-3077012

44

宿州泗县

高大成

0557-3078198

45

宿州泗县

朱帅

0557-3078209

46

宿州城郊

谢建军

0557-3077818

47

宿州城郊

刘浩

0557-3078897

48

宿州埇桥公司

陈娟

0557-3078061

49

宿州埇桥公司

王宣

0557-3078024

50

阜阳市公司

王灿

0558-7172355

51

阜阳市公司

刘金才

0558-7173243

52

阜阳界首

刘昆

0558-7178879

53

阜阳界首

刘菲

0558-7178736

54

阜阳颍上

汤涛

0558-7175556

55

阜阳颍上

韩德伟

0558-7175593

56

阜阳阜南

焦民臣

0558-7177815

57

阜阳阜南

王瑞

0558-7177815

58

阜阳城郊

胡晓锐

0558-7175458

59

阜阳城郊

翟静璇

0558-7175462

60

阜阳太和

郑广峰

0558-8677020

61

阜阳太和

吴磊

0558-8677208

62

阜阳临泉

张浩

0558-7178259

63

阜阳临泉

朱彦武

0558-7178301

64

亳州市公司

王光耀

0558-5102252

65

亳州市公司

张博博

0558-5102127

66

亳州市公司

陈祖光

0558-5102101

67

亳州涡阳

郭强

0558-2867087

68

亳州蒙城

黄伟

0558-2975328

69

亳州蒙城

查虹剑

0558-2975320

70

亳州蒙城

王智佳

0558-2975335

71

亳州利辛

李玮

0558-2901079

72

亳州利辛

范亚如

0558-2901080

73

淮北市公司

柴从信

0561-3127291

74

淮北市公司

陈倩

0561-3127307

75

淮北濉溪县

况文博

0561-6880951

76

淮北濉溪县

闫攀峰

0561-6880960

77

芜湖市公司

詹满杰

0553-3807588

78

芜湖市公司

贾秀明

0553-3807793

79

芜湖城北中心

方盛宇

0553-3807050

80

芜湖城北中心

王丹丹

0553-3805032

81

芜湖城南中心

程圣剑

0553-3807939

82

芜湖城南中心

陈双林

0553-3807955

83

芜湖繁昌

黄辰

0553-2352928

84

芜湖繁昌

程娟

0553-2352928

85

芜湖芜湖县

周红

0553-8916023

86

芜湖芜湖县

赵珊珊

0553-8916029

87

芜湖无为县

张悦

0553-6347226

88

芜湖无为县

肖启梁

0553-6347226

89

芜湖南陵

叶良

0553-6912526

90

芜湖南陵

潘良武

0553-6912560

91

安庆市公司

杨红超

0556-5281076

92

安庆市公司

王慧琴

0556-5281065

93

安庆桐城

盛芳芳

0556-6699337

94

安庆桐城

江璐璐

0556-6699219

95

安庆宿松

余庆

0556-5875651

96

安庆宿松

王翠侠

0556-5875662

97

安庆望江

陈燕

0556-7189048

98

安庆望江

曹金萍

0556-5873543

99

安庆岳西

吴海霞

0556-5873076

100

安庆岳西

胡平平

0556-5873080

101

安庆太湖

周家法

0556-5874015

102

安庆太湖

聂杨

0556-5874019

103

安庆怀宁

黄晨

0556-5872063

104

安庆怀宁

葛春霞

0556-5872066

105

安庆怀宁

佘超

0556-5872071

106

安庆潜山

张学进

0556-5875086

107

安庆潜山

叶文强

0556-5875085

108

马鞍山市公司

王高翔

0555-2369171

109

马鞍山市公司

刘飞

0555-2369172

110

马鞍山市公司

苏鹏飞

0555-7197509

111

马鞍山当涂

撒伟

0555-6759039

112

马鞍山当涂

江银

0555-6759132

113

马鞍山和县

张满

0555-5338843

114

马鞍山和县

陶磊

0555-5338849

115

马鞍山含山

方显

0555-4394901

116

马鞍山含山

庆凯

0555-4394911

117

黄山市公司

汪巍

0559-2937706

118

黄山市公司

余金龙

0559-2937721

119

黄山休宁

洪元鑫

0559-2931307

120

黄山休宁

周伟喜

0559-2931415

121

黄山歙县

汪健

0559-2935006

122

黄山歙县

方昱淳

0559-2935363

123

黄山祁门

张硕

0559-2931670

124

黄山祁门

程龙位

0559-2931636

125

黄山黟县

王国兵

0559-5525236

126

黄山黟县

巩尊磊

0559-5525071

127

黄山区

戴斌

0559-2931076

128

黄山区

王彩霞

0559-2931071

129

宣城市公司

沈淼

0563-2902159

130

宣城市公司

孙诗晴

0563-2818132

131

宣城市公司

唐堂

0563-2903747

132

宣城市公司

朱爱强

0563-2710663

133

宣城郎溪

张超

0563-7037106

134

宣城郎溪

程伟哲

0563-7037130

135

宣城泾县

唐磊

0563-6454531

136

宣城泾县

单小波

0563-6454560

137

宣城旌德

周昕洁

0563-8604315

138

宣城旌德

时韦韦

0563-8601397

139

宣城绩溪

吴晨

0563-2320685

140

宣城绩溪

杨欣

0563-8165711

141

宣城宁国

刘纯

0563-4284224

142

宣城宁国

方炎

0563-4284218

143

宣城广德

陈武

0563-6058080

144

宣城广德

程韦

0563-6058182

145

铜陵市公司

唐贵华

0562-2664565

146

铜陵市公司

李根

0562-2664717

147

铜陵义安区

赵珺

0562-2664896

148

铜陵义安区

童琛

0562-2664832

149

铜陵枞阳

唐嘉

0562-3666280

150

铜陵枞阳

巫启梦

0562-3666281

151

六安市公司

王李冬

0564-3692206

152

六安市公司

朱鹏飞

0564-3692088

153

六安舒城

张在权

0564-8684766

154

六安舒城

陈宁

0564-8684624

155

六安霍山

程金民

0564-5107618

156

六安霍山

刘方芳

0564-5107683

157

六安金寨

彭鹤凌

0564-7057318

158

六安金寨

朱倩倩

0564-7057373

159

六安城郊

刘京

0564-5153030

160

六安城郊

王品

0564-5153131

161

六安霍邱

张凯

0564-6035020

162

六安霍邱

朱军

0564-6035237

163

六安叶集

侯恩勇

0564-2711010

164

六安叶集

贺芳

0564-2711945

165

滁州市公司营销部

马金虎

0550-3312055

166

滁州市公司营销部

刘小霞

0550-3312196

167

滁州市公司

王芳妍

0550-3312247

168

滁州市公司

李红杰

0550-3312681

169

滁州天长

芮荣

0550-7796051

170

滁州天长

陈华国

0550-7796054

171

滁州天长

牟志强

0550-7796306

172

滁州来安

邓小伟

0550-5655760

173

滁州来安

李庆国

0550-5655660

174

滁州定远

鲍永春

0550-7194650

175

滁州定远

张国文

0550-7194778

176

滁州明光

薛大永

0550-8778027

177

滁州明光

倪仁杰

0550-8778020

178

滁州全椒

丁宝铜

0550-5012298-5168

179

滁州全椒

张奎

0550-5012298-5070

180

滁州城郊

高彬

0550-3328787

181

滁州城郊

董彩棚

0550-3328705

182

池州市公司

张安华

0566-2813792

183

池州市公司

田锡欧

0566-2813129

184

池州贵池

鲍益霞

0566-2084003

185

池州贵池

吴涛

0566-2084059

186

池州东至

聂勇

0566-7027050

187

池州东至

王宏

0566-7027060

188

池州青阳

徐轩

0566-5035379

189

池州青阳

钟霞

0566-5035009

190

池州石台

孙凯

0566-6777623

191

池州石台

章雯

0566-6777625





附件9:电力用户新增户号申报流程

1)已生效电力用户新增用电单元

已生效的电力用户需要新增用电单元,可在登录后的“企业信息-用电单元信息”处,点击【新增用电单元】按钮,通过户号查询、新增用电单元。



配电网类型”选择国家电网,选择配电网名称。



填写“户号”、“密码”,点击【查询】抽取用电单元,选择用电单元,点击【确定】。


点击【提交】按钮。


2)驳回后修改

用电单元审核被驳回后,可在“企业信息-用电单元信息”处,点击“用户名称”,修改用电单元信息。



修改用电单元信息,修改后可再次提交审核。





附件10:电力用户交易平台提交材料说明

1)注册完成的用户可在“企业信息-基本信息”中修改用户基本信息。



2)信息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待左上角出现“您的基本信息表更流程状态:待提交”后,即可点击【提交】至内网审核。

点击【撤销】可清除修改。

注:修改工商信息等,需重新上传相关附件,才可提交审核。



3)用户提交流程后,可在“基本信息”左上角,点击流程受理状态查看当前流程的工单。